事实上,在暖阁的诸人,确实也有人是关心叶春秋的死活的,可是眼下最重要的还是十几万人的生灵涂炭。即使是有这个心思,也没有脸在这个时候说出来啊!
“陛下……”此时此刻,刘健彷佛一下子苍老了许多岁,他就像一个大管家,一个裱糊匠,为这个大宅子奉献了一生的精力,朝廷每年多少灾害,要死多少人,本来早就让刘健变得铁石心肠了,可是此时,他依旧心情沉重到了极点。
大同的十几万人……
生了瘟疫,再加地崩和**,这就意味着,这十几万人,十不存一。
刘健突然涌出了一种深深的无力感,语气沉重地道:“陛下,眼下大同的十几万人才是当下最需要忧心的,而今必须封锁出入大同的各处要道,还需立即择选太医带着药材前去大同,赈济的粮草……”
朱厚照却是失魂落魄。
天花,他是知道的。
这是让人谈虎色变的疫病,是人都知道,一旦染了天花,几乎等同于和死了没有分别,何况还是在灾区,连熬过去的机会都不会有。
他整个人显得失魂落魄,不理会刘健的话,幽幽道:“叶春秋呢……”
他没心思去管别的,他平时的生活太优渥了,优渥到根本没兴趣去在乎别人的感受,毕竟他的子民,距离自己太远了,紫禁城的洞天里,其实埋葬的是天子的同理心,可是他很在乎的叶春秋却去了大同,那个爆了瘟疫和刚刚经历了地崩的灾区——大同。
这岂不是说,叶春秋几乎死定了?
刘健道:“陛下理应以社稷为重……”
刘健的话却让朱厚照恍若未觉,而是郑重其事地道:“立即……立即派出快马,把叶春秋追回来,来人,来人……”
暖阁之中,几乎所有人都露出了无可奈何的表情。
当今这个陛下,实在比先皇要差了太远太远。
朱厚照狠狠地攥着拳头,厉声道:“立即召回叶春秋,其他的,诸位师傅来处置吧。”
朱厚照说话的时候,目中掠过了一丝凶光,这个时候,他才不在乎别人如何看他,才不管别人怎样想。
说他自私也好,说他凉薄也罢,说他是昏君,是混账也没关系,可是他现在只是不想那个救过自己的,也救过他的皇后和太子、公主的叶春秋出事。
最重要的事,没有了叶春秋,这世上再也没有那个懂他的人了吧!
他为了显示自己的决心,冷然道:“谁若是迟疑,朕就剐了他。”
丢下这句话,朱厚照便气冲冲的走了。
…………………………
叶春秋带着镇国新军已到了宣府的地界,这里处于边镇,所以每隔十数里都会出现堡子,这种既可军用又可民用的堡垒,遍布在宣府,是大明应付北方强敌的重要手段。
堡子里都屯有军户,有的是千户所,有的是百户所,若是规模再小的,则是小旗和总旗,星罗密布,大小不一,而许多的百姓,则是在堡子附近搭建起了自己的房子,在附近屯田而居,一旦遇到了战事,则所有人收了粮食,和军户们一起躲入堡中。
叶春秋没有在此逗留,这已是出行的第三天,大同已经遥遥在望,不过百里的距离了,叶春秋希望在深夜之前赶到大同去。
此时官道上,已经可以看到南逃的百姓了,稀稀疏疏,有人选择留下,也有人选择逃离,不过在大明,这样逃离就沦为了逃户,成了流民,风险也是极大,所以这样的逃户并不多。
叶春秋没有命人捉拿逃户,只是命人快地赶往大同。
到了正午时分,众人坐下来休息和补充体力,镇国新军的诸生固然什么苦都熬过,可是这样三天下来,已是一个个筋疲力尽,狼狈到了极点。
他们又熟稔地架起了篝火,染着铁盆子去附近地溪流中取水,有的人则到附近去方便,叶春秋一脸风尘仆仆,头上的乌纱帽也已歪了,几天没有洗澡,身上的热汗在身上结了一层又一层的泥垢,此时将乌纱帽摘下来,看着天色,正待要和身边气喘吁吁的王守仁说话。
他和大舅哥也算是建立起了ge命般的情感,算是可以说知心话了,二人有太多次荣辱与共,又各自分享着自己对世界的认知,相互影响,亲昵了不少。
只是这时候,官道上传来了哒哒哒的马蹄声。
叶春秋只当是传送急报的快马,说来也奇怪,现在朝廷往大同送急报的快马不少,可是从大同到京师的快马起先还有,到后头便越来越稀疏了。
这显然说明大同的情况更加不乐观,足以引起叶春秋的警觉。
谁晓得那快马上的主人竟是鱼服的模样,他从镇国新军的营地快马而过,可是过了一会儿,却又勒马转了回来,而后火地翻身下马。
叶春秋看着来人,却是愕然。
来人竟是钱谦。
钱谦心急火燎的样子,龇牙咧嘴地道:“叶侍读,叶侍读……哎呀,你可好找啊。”
这钱谦是个圆滑到了骨子里的人,平时私下里见了叶春秋叫春秋或者是老弟,可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毫不犹豫就称呼了官职,不过此刻,他脸色很难看:“叶侍读原来还没到大同,好,好极了,我是奉诏来的,陛下急命你立即回京,所有人都立即回去,不能有半分的耽搁,否则就是欺君大罪,谷公公也说了,事态紧急,我若是不将你带回去,便要了我的脑袋。”
叶春秋不由皱起了深眉,道:“到底生了什么事?”
“你还不知道啊。”钱谦急得跺脚,其实来找人的时候,钱谦就已经是提心吊胆了,这若是叶春秋已经去了大同,自己可是拿自己的性命在开玩笑啊,若是染了什么疫病来,岂不是也要死定?
钱谦是万分的庆幸啊,好在这里遇到了叶春秋,总算自己的卿卿小命保住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