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死!真该死宋德华”胖子拔出匕首再插进去,一连插了十几下。如果可以,他将杀了眼前的所有警察。
“撤!”矮个子一直没有说话,可是现在的情况也只能撤退。警察正在扩大搜索范围,很快就会搜索到这里,而且,此次他们带了两条警犬。
“晚了!”
蓦然,第四道声音在他们三人身后响起。没等三人转身,高个子和矮个子两人脖子被击晕倒,而杨鸿志的脖子上却是多了把匕首,贴在杨鸿志的肉,杨鸿志能感觉到透进自己皮肤的寒意。
“为什么要杀大厅经理?”杨鸿志没能转身,那个陌生的声音此时贴在他嘴边慢声道。冷漠,无情。
杨鸿志说不出话来,而是双眼看着那贴在自己脖子上的匕首。冰冷,锋利的匕首让杨鸿志连咽口水都不敢,生怕会因为这样而割破自己的喉咙。
“这次之后,你还会杀人吗?”宋德华低声道,在他看来。手中的胖子就是宋德华的猎物。所有杀过人的罪犯都应该由宋德华审判。
宋德华双眼血红,看着身子已经开始颤抖的胖子,裤裆下已经湿一片。
看到这里,宋德华有些失望,其实,宋德华更愿意胖子是一个杀人狂,此时正狰狞和自己说继续杀。可惜,他不是,所以宋德华没有理由杀他。
最能令宋德华兴奋的就是直接用这把杀了三十多个杀人狂的匕首直接在他们的脖子上划过,接着看到血液从整齐,细小的伤口中慢慢涌射出来……
所以每一次人杀人犯罪则是现在宋德华最兴奋的时候,如果对上一个杀人狂或是手上沾满鲜血的犯人,那么宋德华会更兴奋。
“你太弱小了……死罪可免,获罪难逃!”宋德华出动的时候必然会见血,即便杀不成,但手上沾过鲜血的人都该,挑断手筋或脚筋……。
“啊!”随着胖子的凄厉惨叫声,那原本还在房子外搜索的张初夏他们顿时全部被吸引过去。
当他们赶到的时候却见到两个人被绑在树上,而另一个肥胖的人则倒在血泊中,双手不断冒着鲜血,翻着白眼。
“快!叫救护车!”立刻有人道。而张初夏则看到了一张熟悉的字条,只有两个字,不谢。
“又是黑狼!”
半个月里,所有警察都知道突然多了个黑狼的人,每一次他出现总能将歹徒制服。只是此时的黑狼却是不知道他在警局可没落得什么好声誉。
有人说他是一个杀戮成性的人,因为曾经有个几十次,黑狼直接将犯人杀死。
但也有人说他是一个好人,因为他在维护和他们警察一样在维护的东西。只是这样说话的人很少,少的只有张初夏一个人。
“搜!看看那混蛋在不在附近,自以为是的家伙。”队长孙裕坤很快就让警员们再次展开搜索,根据推测,黑狼应该没离开多远。
张初夏听到队长的话却是有些担心起来,但并没表现出来。
两只警犬极快的飞奔出去,脱繮肆意。警员们在后面快速跟上。
“呜……”
警犬的声音让宋德华感到有些厌恶,就如所有的狗见到宋德华的时候总会狂吠个不停一样。
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狗能闻到宋德华身上的嗜血味道。
所以它们见到自己的时候会狂吠,但它们却不敢扑向宋德华,从狗的眼睛里,宋德华看到了畏惧。
“小龙,大龙!快!”警员感觉到警犬的异样顿时知道它们发现了什么,果然和队长说的一样,那个黑狼并没走远。
“咻!”
“咻!”
两只警犬矫健的飞进茂密的草丛中,身子瞬间消失在警员们面前。当警员们也进入那让他们不得不放慢脚步追去的草丛中时,只听到两声警犬的哀叫声。
“妈的,出事了!”哀叫声依旧在响着,这让后面追去的警员们顿时紧张起来。
可是的他们赶到的时候,却见两条警犬正趴在地上低声哀叫,一副害怕的模样。看来,刚刚黑狼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把这两只警犬吓怕了。
“畜生!真没用!”警察叫骂道,心里却是苦恼不已。已经是第十九条警犬,很快以后都没有警犬敢去追黑狼了。
被黑狼吓的趴在地上的警犬在以后闻到黑狼身上气息的时候只会趴在地上,不敢动弹。也不知道那黑狼使的什么法,居然能让凶猛的警犬害怕成这个。
别人不知道,但宋德华自然知道。只需要自己用红色的眼睛看着那该死的警犬们,它们就怕的自动趴在地上哀叫。
也许它们已经从自己眼中看到了恐惧和嗜血的恐怖。
宋德华的身手让宋德华能在黑夜的时候躲过很多人的耳目,只要速度够快,没人能看到宋德华。很快宋德华就来到自己的住房处,咻一声已经闪身进入了自己的房间。
刚换好衣服,张初夏的电话来了。宋德华拿出手机一看就知道,今晚自己,佳人有约。
接过电话,里面传来张初夏的声音,果然和宋德华想象的一样,佳人有约了。
聊完,挂了电话宋德华向着老地方走去。每一次破案,他们吃饭的地方就只有一个,没变过。
“宋德华,你说的太准了!今晚,不醉不归!”张初夏兴奋道,说完举杯看着宋德华,目不转睛。
今晚的张初夏穿的很性感,脱掉警服的张初夏更像是一个大家闺秀一般的水灵,可爱。
“没办法,天天在医院化验血什么的,对血就是有一点专注。”宋德华举杯,喝完后看着张初夏那傲人的双峰。
让吸引所有人的双峰,尤其是张初夏此时穿的是低胸连体裙,裙子齐大腿位置,所以张初夏坐的时候都是并拢着双腿。
和孟伊娃一样的白色肌肤,小嘴迷人。今晚张初夏特意打扮过,那小嘴上有宋德华喜欢的唇膏味。
“宋德华,你有没发觉一个月时间里我们总有一半的天数会来这里吃大餐?”张初夏喝了酒,脸上顿时涌出一丝红润。
“没办法。这是协议,要不你少点来找我,那么我也不用天天和你单独出来吃大餐了,而且通常是晚上。这可是让孟伊娃对我很不满意呀。”
宋德华淡笑,事实上宋德华喜欢和张初夏一起这样吃晚餐。
一般张初夏找到宋德华的时候,到晚上就能破案,而破案后,张初夏则会完成自己的诺言,和宋德华来这里一起吃饭。
每次都是这个地方,因为张初夏喜欢这里的环境,靠海,还有一条被大家称为情侣路的小道。
安静怡人,晚风清爽。
“那不行,我喜欢和你一起吃饭。或者说已经习惯这样和你吃饭。我姐妹不是那种人,这一点,你是骗不了我的。哈哈……”张初夏对着宋德华笑道,妩媚动人。
“希望吧,若是那天我被孟伊娃踹下牀,我肯定会去你家找你。”宋德华道,举杯看着外面的灯光。
“随时欢迎,你就是今晚在我那里过夜,我也没意见。”张初夏认真的看着宋德华。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张初夏已经喜欢上了宋德华。也许是第一次孟伊娃带着宋德华到她家的时候。
一个有责任又幽默而且热心的男人,不是自己正需要找的伴侣?可以陪自己一起生活,一起快乐,一起走完这人生匆匆几十年的另一半。
“得了,你还是不要给我希望的好。你要知道,某天我真被踹出来了,你有一半的责任。”宋德华笑了,不过心里却是很开心。眼前的美女能留一般牀位给自己,那就证明自己已经获得了她的心。
“好了,宋德华先生,我还是不要做那破坏我姐妹感情的蛀虫。免的真的有那么一天,我呀,将是千古罪人呀!”张初夏起身,晚饭完毕,接下来自然是情侣路。
这是张初夏和宋德华一直以来的习惯,晚餐过后便是走着那条不算很长却是充满温馨和浪漫的小路。情侣路也是因情侣多而出名,所以当走过的时候能看到的都是成双成对的人。
当然,世界上不缺乏单身或是刚失恋的。当宋德华走在情侣路上看到有孤单身影真对着着明月发呆的时候,宋德华庆幸自己的身边有孟伊娃和张初夏在。
她们都是好女人,在男人的角度来讲,男人都会喜欢张初夏多一点,身材和异常的妩媚,还有那种和男人把握很好的暧昧度。不进不退,似真似假。这种女人才叫尤物,漂亮,有头脑。
只是宋德华是比较特殊的人,身后还有十几个老婆呢。
情侣路的美妙,让宋德华和张初夏感受到了美妙的一晚。有月亮余光有晚风轻和,还有一个感性的女人在身边。今晚让宋德华又感受了安静,是的,宋德华更喜欢安静。
“好了,宋德华先生。那么晚,你得放我回去了。”张初夏挽着宋德华的手,她经常这样,当着孟伊娃的面也是。不过其中的含义却因场合不同而不同。
宋德华有些无语,看着张初夏。每一次总是把责任推在自己身上,这个女人……是要自己记住她吗?有些小手段,不过宋德华喜欢。